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城市管理

河南洛阳老旧小区装电梯最高补助30万元

发布时间:2026-08-12 17:37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核心摘要: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洛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当地依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楼栋实施差异化定额补助,单部电梯补助上限达30万元。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洛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当地依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楼栋实施差异化定额补助,单部电梯补助上限达30万元。

 

此次国债补助实行楼层分档定额标准。4至6层楼栋加装电梯,每部补助25万元;7层及以上楼栋,每部最高补助30万元。政策重点倾斜平层入户改造方案,相较传统半层入户,平层入户无需绕行楼梯,无障碍适配度更高,充分满足老年人、残障等行动不便群体日常出行需求,同等条件下该类项目优先审核支持。

 

根据政策,洛阳市城区、县城(城关镇)范围内合规建成、业主达成统一意见的既有住宅小区及独立单体住宅楼均可申报。申报楼栋须同时满足4层及以上、原始建设未配套电梯两大硬性条件;农村自建房、别墅等住宅不在本次国债资金扶持范畴。

 

申报项目需同步满足全套前置审批与业主协商条件。项目前期须完成加装可行性评估,形成完整落地实施方案;全体业主针对加装施工、费用分摊、后期维保等关键事项依法表决达成统一共识;施工单位、业主方已正式签订电梯加装工程合同。同时,要求为2026年1月1日后完成施工备案、开工告知手续的新建加装电梯项目可参与申报,已竣工投用项目不予受理。

 

为规范申报流程、防范虚假代办风险,洛阳市实行县区统一汇总报送机制。有加装需求且符合政策条件的居民,可先行前往属地县区住建部门咨询政策、完善各项前期手续,由各县区住建部门统一归集材料上报市级主管部门,居民无需个人直接向市级窗口递交申报资料。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微信扫一扫,使用小程序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并标明“新闻投稿/论文投稿”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