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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施行 云南昆明海绵城市建设将“三同步”

发布时间:2024-09-03 16:56 来源:昆明日报

核心摘要:8月30日,记者从《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传贯彻会上获悉,《办法》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海绵城市设施将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8月30日,记者从《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传贯彻会上获悉,《办法》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海绵城市设施将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办法》规定,城市新建区、成片开发区、各类园区将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城市建成区将强化区域整体治理,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完整社区打造等,按照规定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和面源污染,治理和保护城市水环境,综合利用雨水资源。

昆明已在全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负责推进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建设管理工作。市、县(区)两级政府和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多渠道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同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

昆明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自然资源规划、水务、滇池管理、园林绿化等部门统一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中心城区外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办法》还规定,建设项目在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当依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篇。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截至2023年底,昆明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为188.51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为41.34%。下一步,昆明将根据《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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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海绵课堂”开讲


8月30日,昆明市开展2024年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培训,来自水务、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各县(市)区及驻昆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单位100余人参加。

在“海绵课堂”上,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院所长程小文理论结合实际,从项目管理有盲区、设计方案不合规、竖向设置不合理等多个维度,深入剖析讲解了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常见的十大问题,为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海绵城市建设中的十大问题涵盖项目管理、设计、施工、运维等多个方面。如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中,由于管理链条长、涉及部门多,容易出现项目管理盲区,导致监管不足、责任不清等问题,这就需要加强项目管理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确保各环节的顺畅衔接;部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未能充分考虑当地气候、地质、水文等条件,导致设计不符合规范,影响建设效果,因此设计方案应因地制宜,充分调研和论证,确保科学合理;竖向设计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不合理的竖向设置会影响雨水的自然下渗和排放,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合理设置坡度、雨水花园等,促进雨水的自然积存、渗透和净化。(记者 杨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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