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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暴雨必“看海” 海绵城市建设步伐加快

发布时间:2017-06-15 17:29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核心摘要:从6月9日开始,新一轮强降雨影响我国南方多地,其中安徽中部、江苏沿江、湖南北部、贵州东南部等地出现特大暴雨。10日,安徽中北部、江苏中南部、上海、湖南北部、贵州南部、云南东北部等地出现大到暴雨,安徽中部、 ...

从6月9日开始,新一轮强降雨影响我国南方多地,其中安徽中部、江苏沿江、湖南北部、贵州东南部等地出现特大暴雨。

10日,安徽中北部、江苏中南部、上海、湖南北部、贵州南部、云南东北部等地出现大到暴雨,安徽中部、江苏沿江、湖南北部、贵州东南部等地降大暴雨(100-210毫米),贵州丹寨点雨量达242毫米。

监测数据显示,9日20时至10日20时,江苏南部、安徽中部出现大范围强降水,其中南京突破日降水量历史记录,浦口、句容突破6月日降水量历史记录。

中央气象台预计,12日至16日,江南中南部、华南仍多降雨天气,福建、广东等地有暴雨到大暴雨。为应对强降雨天气,中国气象局启动了四级应急响应,地方各级部门也启动了相应的应急响应。

一到梅雨季、台风季,暴雨袭击导致城市内涝积水似乎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许多城市更是分分钟就开启“看海”模式。近年来由强降雨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不断增加,也引发了国家重视,目前各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纷纷加快。

政策扶持力度加大

2013年以来,中央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完善行业标准、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等举措促进行业发展。

2013年9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将建筑、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加强城市河湖水系保护和管理,强化城市蓝线保护,坚决制止因城市建设非法侵占河湖水系的行为,维护其生态、排水防涝和防洪功能。全面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减灾能力,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

2015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2016年1月22日,住建部正式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该体系通过大量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立足建设迫切需求,突出重点,依据我国各地发展现状和现有标准体系,依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和海绵城市相关标准规范,参考国外先进发展经验编制,对提高我国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水平和工作效率、保证施工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海绵城市对比传统城市优势明显

海绵城市通过低影响开发使得未来城市能更好地应对环境生态变化。从效果功能上来看,海绵城市面临雨洪等重大生态环境变化时,能够具有更广阔的承受范围,即更有弹性。


从设计上讲,海绵城市意味着城市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将更多具有蓄、排、净水功能的建筑单元整合到社区之中,从而减小地表径流、减轻排洪压力的同时,实现对雨水的有效富集利用,缓解水资源紧缺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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