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农村住房安全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更是乡村振兴的“压舱石”。鹤山区立足采煤沉陷区地质条件复杂、群众宅基地保留需求迫切的实际,以问题为导向、以机制为保障、以实效为目标,创新构建“党建引领、二级认定、三级分类、闭环管理”的农村住房安全常态治理体系,既破解了沉陷...
中华建设网讯 农村住房安全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更是乡村振兴的“压舱石”。鹤山区立足采煤沉陷区地质条件复杂、群众宅基地保留需求迫切的实际,以问题为导向、以机制为保障、以实效为目标,创新构建“党建引领、二级认定、三级分类、闭环管理”的农村住房安全常态治理体系,既破解了沉陷区住房安全治理难题,又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农村住房安全治理经验。
一、强化“党建引领”根本,让住房安全治理“方向明、责任实”
以“区委领导”为核心构建三级书记体系,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住房安全治理效能。区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结合采煤沉陷区房屋特点与群众宅基地需求,组织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针对性常态治理方案,同步配套形成责任清单、操作规范、验收标准“三位一体”档案,确保政策落地有章可循。
为压实中间环节责任,明确此项工作为乡镇党委书记工程,要求乡镇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定期下沉村社督导进度,对沉陷区危房排查、资金保障等重点问题亲自协调解决。
村支书作为“最后一公里”责任人,全面负责排查工作的群众关系协调,与区、乡镇共同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将党组织力量贯穿排查、鉴定、整治全流程。
三级联动形成“区委统筹定方向、乡镇主抓强推进、村社落实保落地”的工作闭环,让治理指令直达基层,确保住房安全工作不跑偏、不断档、力度不减,切实筑牢群众安居“红色防线”。
二、创新“二级认定”机制,让住房安全鉴定“接地气、更专业”
住房安全鉴定是治理工作的基础,精准鉴定才能靶向施策。鹤山区打破“单一行政鉴定”模式,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组,形成“基层初筛+专业研判”的二级认定机制,实现鉴定工作的高效性与专业性统一。
一级认定依托“本土力量”筑牢初筛防线。充分发挥村两委贴近群众、熟悉村情的优势,联合乡村建筑工匠进行初步鉴定。村两委负责统筹协调,逐户摸排房屋基本情况,重点核实采煤沉陷影响范围、房屋建设年代、使用现状等信息;乡村建筑工匠凭借长期实践积累的经验,对房屋墙体开裂、地基沉降、屋顶渗漏等显性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断,形成《鹤山区农村房屋安全排查表(一房一表)》和《农村房屋安全排查表(户总表)》,为后续精准研判提供第一手资料。这种“本土人查本土房”的模式,不仅降低了鉴定成本,更提高了排查效率,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栋”。
二级认定凝聚“专业力量”严把终鉴关口。对初级认定有分歧的,由区住建局组织乡镇进行集中研判,确定房屋的安全隐患级别。研判采取“先实地勘察,后集体研究”的模式,对照房屋隐患认定标准,对房屋安全等级进行最终评定。同时,建立“谁鉴定、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机制,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靠。二级认定机制既避免了基层初鉴的局限性,又弥补了专业力量下沉不足的问题,实现了“群众信任、结果权威”的双重效果。
三、实施“三级分类”整治,让安全隐患治理“靶向准、措施实”
针对农村住房安全隐患差异大、成因复杂的特点,鹤山区将房屋明确划分为“严重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无安全隐患”三个等级,结合采煤沉陷区房屋、一院多房、长期闲置危房等重点农村实际情况,制定“一类一策”的整治措施,确保治理工作精准落地。
聚焦“严重安全隐患”房屋,坚持“生命至上、立即处置”。对鉴定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尤其是采煤沉陷区出现结构坍塌风险、墙体严重开裂的房屋,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组织群众转移安置,同时在房屋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危房警示标识。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改、停、封、拆等措施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紧盯“一般安全隐患”房屋,实行“精准加固、动态管控”。对地基基础无明显不均匀沉降,个别承重构件出现损伤、裂缝或变形,不能完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由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严格履行告知责任,鼓励群众自主修缮。
上述需要修缮或拆除重建的进行整改的,对于符合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条件的,按政策纳入补助范围。
四、构建“闭环管理”体系,让常态治理工作“不断线、见长效”
农村住房安全治理不是“一阵风”,而是“持久战”。鹤山区通过建立“排查建档—验收销号—动态巡查”的闭环管理体系,推动住房安全治理从“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
以“电子档案”为基础,筑牢治理数据支撑。第一轮排查结束后,对所有房屋鉴定资料、整治方案、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等信息进行系统化整理,建立“一户一档、一栋一策”的电子档案。档案涵盖房屋基本信息、安全等级认定结果、整治措施、责任人员等内容,实现“房屋信息可追溯、治理过程可查询、责任主体可明确”,为后续治理工作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以“验收销号”为抓手,严把治理质量关口。明确区住建局为验收销号工作总负责单位,由住建局科级干部带队,组织区住建局骨干人员逐户逐栋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农户、村两委、验收组三方签字确认后销号;验收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直至整改达标后方可销号。通过“科级干部带队验收”的模式,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以“常态巡查”为保障,巩固治理工作成效。在完善房屋底账明细的基础上,建立“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的巡查机制。定期开展排查主要指,全面摸排整治活动结束后的半年时间内,每月开展一次巡查;活动结束半年以后,改为每季度开展一次巡查。不定期排查主要指,遇有恶劣天气、地质灾害、自然灾害等易引发安全隐患的时段,动态增加巡查频次,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五、经验启示:以机制创新推动农村住房安全治理提质增效
鹤山区农村住房安全常态治理工作的实践表明,做好农村住房安全工作,必须坚持“群众主体、政府主导、专业支撑、常态长效”的原则。“二级认定”机制实现了基层经验与专业技术的有机结合,破解了“鉴定难、信任度低”的问题;“三级分类”整治精准匹配不同隐患类型,避免了“一刀切”式治理;“闭环管理”体系则构建了全流程监管链条,确保治理工作常态有效。
该治理模式尤其适用于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特殊区域的农村住房安全治理,其核心在于立足群众实际需求,将住房安全与宅基地权益保障相结合,将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既守住了安全底线,又保障了群众利益。
下一步,鹤山区将继续优化治理机制,细化配套政策,不断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治理能力,为乡村振兴筑牢安全保障,也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