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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楼市新政

发布时间:2024-09-30 14:28 来源:中国建设报

核心摘要:9月29日,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9月29日,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职住平衡、服务安居,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一是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外住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从“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调减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二是提升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群体的购房待遇。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三是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通知》提出,按照因城施策原则,优化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政策。一是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二是降低房贷首付比例。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贷从“不低于35%”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调整。
 
《通知》要求,为降低住房交易税收成本,支持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一是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二是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此次上海政策系统全面,充分体现上海在持续降低购房成本、激活潜在购房需求、助力改善型住房需求释放等方面的导向。从短期来看,临近国庆长假,政策出台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和稳定预期,对于国庆长假新房和二手房市场的看房、促销和交易等都会产生较为积极的作用。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各类政策的效应释放,购房市场将持续向好发展,其对于巩固今年上海既有的房地产市场复苏态势、促进住房交易市场活跃具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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