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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集中整治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

发布时间:2024-08-14 11:11 来源:南海网

核心摘要:8月12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三亚市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今年8月至12月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三亚公租房使用管理,严厉打击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

8月12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三亚市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今年8月至12月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三亚公租房使用管理,严厉打击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

本次集中整治针对三亚市所有已交付使用的公租房小区,聚焦以下8个方面的问题,具体包括:承租人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租房的;承租人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的;承租人擅自改变公租房居住用途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经催促后仍不缴纳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租房内居住的;承租、购买保障性住房或享受本市拆迁安置政策的;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的;法定或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但未主动报告违规占用公租房的。

集中整治共分为问题排查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总结整改阶段三个阶段。三亚市住建局联合多部门建立公租房集中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承租人租住资格情况复查、转租转借情况核实、梳理中介网络平台等工作。三亚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内设置举报链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根据《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将对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一是对转租、转借、长期空置、长期拖欠租金、享受本市拆迁安置政策或保障性住房及获得其他住房的承租人,由公租房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二是对以虚假材料骗取公租房的承租人,由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公租房租赁资格,并按照同地段商品房租金标准追缴居住期间的租金,同时5年内禁止申请三亚市保障性住房;三是对以单位名义申请公租房未及时配租,造成房屋长期闲置的,由住房保障部门责令整改,并对该公租房重新调剂安排使用;四是汇总入户调查情况,对拒绝配合及逾期未清退的承租人,通过“三亚住建”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新闻媒体平台进行公示。此外,还将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处置。(符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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