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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调整

发布时间:2024-08-07 17:31 来源:黄三角早报

核心摘要:8月5日起,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施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降低缴存职工购房成本,对东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8月5日起,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施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降低缴存职工购房成本,对东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明确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进一步加大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支持力度,结合东营市资金使用情况,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一人50万元,两人80万元。同时,多子女家庭和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也相应作出调整。即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一人60万元,两人100万元;高品质住宅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一人60万元,两人90万元。

为支持缴存职工享受更大的制度优惠,《通知》优化了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增加额度计算公式,将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贡献度挂钩,同时保留原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借款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额度计算公式,两种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在贷款时可就高选择一种。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在月缴存额×剩余工作月数×调整系数的基础上,增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系数的计算公式,目前确定系数为15倍。

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贷款前一年内租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可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通知》放宽了多子女家庭贷款认定条件,东营市对多子女家庭贷款认定条件进行调整,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即可享受贷款优惠政策,取消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限制。多子女家庭贷款优惠政策只能享受一次。(记者 孙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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