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超大阳台、270°飘窗、超100%得房率……当前,我国居民住房需求正在从“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建高品质住宅,或成时代新命题。
中华建设网讯(记者 马金言)超大阳台、270°飘窗、超100%得房率……当前,我国居民住房需求正在从“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建高品质住宅,或成时代新命题。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购房需求的多样化,居民对居住环境有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得房率”成为购房者更为关注的因素之一。
在推进“好房子”建设的背景下,从去年至今,北京、广州、深圳、成都、贵阳、福州等城市相继出台了新建筑标准,有的城市诸如广州、深圳放宽了层高、阳台等指标,为提高得房率创造了条件,有的城市例如通过对架空层等公共空间不计容的新规,减少了公摊面积,这些城市也陆续出现了130%、110%等超高得房率的住宅产品。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明确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保护了购房者的权益,提高实际得房率的一系列新规能让购房者得到实惠。
12月17日,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取消公摊’的准确含义是指在住房销售环节取消公摊,或者说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并不是要取消电梯井、公共门厅、过道等公摊建筑形态。”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取消公摊”后小区的房屋建筑规划设计本身还是要继续做好公摊部分的建设,只是将后续房屋买卖过程中的计算方式调整为计算房屋套内面积。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3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价销售。
除张家口、衡阳于近期提出“取消公摊”外,肇庆、湘潭也分别于5月份、9月份印发有关通知,优化住房销售方式,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还有地区通过调整计容规则的方式,提高商品房的实际得房率。
为打造好房子,改善人居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2月12日印发《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容积率及相关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提出,“位于用地范围内,设置在室外一层、无围护结构、顶盖宽度不大于3米的开放式风雨连廊,不纳入容积率计算”等多条计算规则。
也有一线城市对计容规则进行调整,有效提高得房率。2024版《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增加了“计一半面积的阳台进深不超过2.4米,超过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应全部计入规定建筑面积”内容,并把避难层、机房等公共空间列为“不计容面积”,减少了住宅的公摊面积,从而提高实际得房率。
李宇嘉表示,计价方式的改变和房地产建筑设计标准的调整都是对房地产供给管理的重要政策创新,能提高住房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信息透明度,也能提高业主福利。
“‘取消公摊’等举措符合‘好房子’建设的总体要求。”严跃进表示,“好房子”建设有四大要素,即“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对于购房者来说,所购即所得、户型不缩水、交易公开透明,能切实提高得房率,就是“舒适”的重要体现。
高得房率的住宅符合当下购房者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同时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追求高得房率的同时,也需要注重产品的整体设计和居住体验,做好产品、配套和服务,满足购房者的多元化需求,用心建设更多“好房子”,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