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房地产业

为提升数据质量 陕西集中清理公积金“睡眠”账户

发布时间:2024-06-19 08:44 来源:三秦都市报

核心摘要:6月18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传来消息,为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规范单位账户、个人账户管理工作,省直中心将对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个人账户进行清理。

6月18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传来消息,为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规范单位账户、个人账户管理工作,省直中心将对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个人账户进行清理。

此次账户清理范围包括一年内未发生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业务的单位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个人账户;同一职工在省直中心业务系统开设两个及以上个人账户的。

对于封存满6个月的个人账户,省直中心将通过住建部监管服务平台、缴存单位进行数据核查比对。根据核查结果,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账户清理:职工在其他公积金中心开设有正常缴存账户的,与缴存中心进行两地联办,由缴存中心联系职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异地转移业务;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联系职工办理离退休销户提取;职工为非西安市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联系职工办理异地户口离职销户提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联系职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死亡销户提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销户提取须到省直中心各业务大厅现场办理。对于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清理的个人账户,省直中心将设立封存人员专户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省直中心将利用2024年度缴存基数核定时间,对非正常缴存的单位、个人账户进行集中清理。(记者 王嘉)
0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