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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楼市新政:实施多项购房补贴,优化住房套数认定

发布时间:2024-05-21 14:57 来源:新京报

核心摘要:5月20日,据“重庆发布”官方公众号消息,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主要涉及实施购房补贴、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优化现房再交易管理政策等6条措施,执行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5月20日,据“重庆发布”官方公众号消息,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涉及实施购房补贴、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优化现房再交易管理政策等6条措施,执行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的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或消费券等形式一次性发放,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与此同时,给予“换新购”购房补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换新购”活动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新购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0.5%的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或消费券等形式一次性发放。
 
而在实施人才购房补贴方面,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重庆市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补贴5万元、3万元、1万元。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
 
《通知》明确,进一步优化住房套数认定,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重庆市中心城区居民将个人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原则上个人名下只核减一套。
 
此外,《通知》要求,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对按月缴存的,最低缴存期数由24个月调减为12个月;一次性缴存的,缴存资金最低留存期限由24个月调减为12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提出,调整现房再交易管理政策,实行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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