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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房地产业

郑州:探索开展“一手房带押过户”,试点现房销售改革

发布时间:2024-02-23 16:49 来源:中房网

核心摘要:2月22日,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郑州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2月22日,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郑州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到,探索开展“一手房带押过户”,实现新增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状态下办理交易过户相关业务,进一步降低开发企业经营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一手房市场流通性。
 
试点推进现房销售改革。探索建立试点项目融资、销售与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无缝衔接制度;建立告知承诺绿色通道,推进数据赋能,实行并联审批;建立公共配套设施向项目首期安排衔接机制。实现分期销售与分期规划、分阶段施工许可、联合测绘、分期验收、分期交付协同,形成房地产开发项目“减时间、优服务、降成本”可操作可推广流程机制。
 
推行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网上办理。在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网上办理的基础上,以政务网、“郑好办”APP 为依托,实现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的网上办理,进一步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健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机制。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之间的衔接机制,采取“日常+定期”模式,确保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及时更新。
 
推动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制定“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在已开展“区域评估”区域试行“用地清单制”管理,在自贸实验区、产业园区等功能区或其他特定区域推行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根据项目报建要求,土地供应前须开展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等并联审查事项,选择开展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水土保持等评估事项并形成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相关审批部门在项目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原则上不得增加清单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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