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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推出城镇无住房可落户等户政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3-11-27 14:35 来源:中房网

核心摘要:日前,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吉林省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户籍政策新举措》。根据新举措,吉林省将通过在城镇派出所设立集体户,吸引有在城镇落户意愿,但在城镇无住房、未租房人员落户,实现“人来就能落、想落就能落”。

日前,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吉林省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户籍政策新举措》。
 
根据新举措,吉林省将通过在城镇派出所设立集体户,吸引有在城镇落户意愿,但在城镇无住房、未租房人员落户,实现“人来就能落、想落就能落”。
 
吉林省内乡村无土地可落户。吉林省内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的,不受土地限制,在拟迁入乡村有合法宅基地的,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即可迁入户口。
 
吉林省公安机关还推出了省内居住证互通互认等新举措。对高频业务“跨省通办”业务,在实现6类户口迁移业务、户籍类证明开具、新生儿入户、居民身份证办理“跨省通办”基础上,继续推出购房落户、招工落户等事项“跨省通办”。
 
推出更多业务“全程网办”。在推出5项证明和5项落户业务“全程网办”基础上,继续推出新生儿入户、非主项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等高频户政业务“全程网办”。
 
吉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新举措推出以后,群众办理落户门槛更低、手续更少,途径更多、速度更快,体验感更佳。下一步,吉林省公安厅将认真抓好“五条新举措”的贯彻落实,加大政策宣传,跟进政策解读,强化民警培训,确保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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