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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符合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和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的可叠加享受

发布时间:2023-10-25 16:23 来源:中房网

核心摘要:近日,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做好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近日,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做好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由契税归属地政府对个人或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实行补贴,包括新建商品住宅购房消费补贴和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其中,通知文件显示,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可享受购房消费补贴。补贴标准方面,文件显示,按住宅的产权面积段给予不同标准的购房消费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按已缴契税100%标准给予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按已缴契税80%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套补贴最高均不超过3万元。购买的住宅以套为单位享受购房补助。
 
文件明确了享受购房消费补贴的条件。一是,2024年6月30日之前,舟山户籍同一对夫妻在2013年11月19日(含)后生育二孩、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家庭,在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可享受购房补贴。符合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和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的可叠加享受。其中,二孩家庭给予一次性5万元/套的购房补贴,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套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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