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房地产业

福建福州出台公积金新政: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

发布时间:2023-09-27 16:51 来源:新浪新闻

核心摘要:9月26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消息称,福州出台降首付等三项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其中职工家庭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购买产权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二套自住住房及144平方米(不含)以上的自住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

9月26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消息称,福州出台降首付等三项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其中职工家庭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购买产权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二套自住住房及144平方米(不含)以上的自住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

官方表示,近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优化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降低首付款比例、上浮绿色建筑和装配式住房的可贷额度、降低福州都市圈内异地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门槛等三项支持政策。

降低首付款比例

为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新政规定职工申请纯公积金贷款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二套房及144平方米(不含)以上的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为此,职工家庭不论首次或二次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只要购买的住房产权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首套房”,即可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相较于原政策规定的“首次申请纯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新政的支持力度和范围更大,更有助于让更多购房人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居民购房成本。

上浮绿色建筑和装配式住房的可贷额度

职工家庭在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住房和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上浮后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若职工家庭属于多子女家庭,还可叠加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即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后,另加2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双职工100万元、单职工70万元。

降低福州都市圈内异地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门槛

原政策要求在福州地区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福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要符合福州户籍条件,新政对福州都市圈内(莆田、南平、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积金缴存职工取消户籍限制条件,进一步降低其在福州地区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门槛。

消息来源: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
0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