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房地产业

兰州实行“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3-09-01 15:05 来源:兰州日报

核心摘要:8月31日,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与市公证协会签订“不动产登记+公证”合作协议,实现双方信息共享,并在兰州公证处设置“不动产登记+公证”便民服务点,由公证机构开展公证类登记业务受理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联办,构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多地、多门、多次”向“一地、一门、一次”转变,彻底解决企业、群...

8月31日,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与市公证协会签订“不动产登记+公证”合作协议,实现双方信息共享,并在兰州公证处设置“不动产登记+公证”便民服务点,由公证机构开展公证类登记业务受理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联办,构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多地、多门、多次”向“一地、一门、一次”转变,彻底解决企业、群众“涉公证”不动产登记业务“两头跑”的模式。
 
“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联办开通后,通过公证机构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资源共用和信息共享,公证人员在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时,可直接在网上查询所需办理公证的不动产相关信息,避免了繁琐的核查程序。同时,公证机构将公证结果推送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高公证登记业务办事效率,防范登记风险。
 
“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联办开通后,申请人在公证处办理相应公证业务后,可同步由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将“涉公证”业务相关资料受理上传至不动产登记系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台审核后,从市公证处便民服务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无须再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办业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从申请办理公证书到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到十天的时间,真没想到这么快!”当日,市民朱女士在兰州公证处领到了不动产权属证书,她成为兰州市第一个在兰州公证处领到不动产权证的群众,并由衷地为高效、便民的服务举措点赞。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兰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登记效率和服务效能,登记流程、办理环节、办证时限不断优化精简;同城通办、电子证照、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网上登记、延伸服务、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等改革措施取得良好成效;帮办代办、容缺受理、绿色通道、上门服务、延时服务、解决“办不成事”问题、登记信息“无忧查”等一系列贴心暖心服务获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活动中,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延伸服务范围,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推行更多“不动产登记+”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0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