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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推出6000套保障性租赁房

发布时间:2023-08-23 15:18 来源:厦门晚报

核心摘要:厦门前不久推出的6000套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连日来吸引众多家庭提交意向登记。线上意向登记截止日期为8月23日22:00,线下意向登记时间截至9月1日18:00,符合条件的家庭请抓紧提交。需要注意的是,9月1日之前,申请家庭可以重新选择项目,但不能同时申请多个批次。

厦门前不久推出的6000套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连日来吸引众多家庭提交意向登记。线上意向登记截止日期为8月23日22:00,线下意向登记时间截至9月1日18:00,符合条件的家庭请抓紧提交。需要注意的是,9月1日之前,申请家庭可以重新选择项目,但不能同时申请多个批次。
 
本轮四个批次全部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2人及以上户家庭。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72万元。
 
厦门首次尝试采用“多批次并行、单独项目分配”方式,同步启动四个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分配。申请家庭可结合家庭实际需求及房源情况,选择其中一个项目提交意向登记,不能同时申请多个批次。
 
申请家庭若对已选的批次改变了主意,在意向登记时间结束(9月1日)前,可撤销意向登记并重新选择其中一个项目办理意向登记。意向登记时间截止后,申请家庭则不能再更换批次和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轮候时予以适当优先分配:孤寡老人;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优先情形的,包括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退役军人、三孩及以上家庭,具体以批次方案要求为准。
 
本次四个批次安排的房型有两种:二房型约60平方米、三房型约70平方米。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申请方式
 
线下渠道: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9月1日之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核验。
 
线上渠道:有两个端口,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综合服务”栏目,进入“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页面;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意向登记”栏目,选择对应的批次进行登记,并上传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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