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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对购买高品质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一定比例上浮

发布时间:2023-07-14 09:45 来源:中房网

核心摘要:7月12日,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微显示,该厅近日印发了《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

7月12日,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微显示,该厅近日印发了《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
 
其中,《意见》提出,高品质住宅项目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一定比例上浮。优先将相关技术纳入科技成果推广目录,促进转化应用。高品质住宅项目可适当放宽销售备案价格上限,对应的开发企业在参与招投标和信用评价时享受适度优惠政策。鼓励各市对开发企业配置高于现行标准规范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给予免计容奖励。采用精装修交付的商品住房,装修费用计入购房贷款基数,不计入缴纳公共部位维修资金基数。
 
此外,《意见》要求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制度,实施工地开放日制度,保证业主享有购房信息知情权和施工质量监督权。一是建立设计回访制度。提高设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开发和施工企业不得要求设计单位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建设标准、技术规范,随意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二是建立房屋交付回访制度。对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易渗漏部位进行回访,保修期限内经维修合格的部位重新约定保修期限,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闭环处置。三是推行房屋定期体检和质量保险制度。以市场化手段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积极开展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试点工作,解决好既有房屋维修资金来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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