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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优化 5月1日起正式执行

发布时间:2023-04-25 16:54 来源:太原日报

核心摘要:4月24日消息,为贯彻党中央“租购并举”的决策部署,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安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优化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5月1日起正式执行。

4月24日消息,为贯彻党中央“租购并举”的决策部署,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安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优化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5月1日起正式执行。

《通知》从三个方面优化了租房提取政策,一是提高了租房年度最高提取额度,六城区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年度最高提取金额由22000元提高至25000元;“三县一市”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年度最高提取金额由7000元提高至10000元。二是突出了对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租房支持,养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上述年度最高提取额度的基础上再增加1000元。三是优化了提取频次,由一年内提取一次调整为自然年度内按需提取。

据了解,缴存职工只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即时办理。(作者 贺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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