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房地产业

宁夏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将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2023-04-12 11:45 来源:中房网

核心摘要: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
 
通知提出,宁夏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县城取消落户限制,实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便捷落户。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等。
 
同时,宁夏也将提高县域就业质量。围绕县域重点产业和城镇化建设,加快培育就业帮扶车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新办环境友好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提升县域就业承载力。在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中落实以工代赈吸纳农民工占比15%和劳务报酬占比30%的要求,为农民工提供更多就近就业机会。
0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