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圈子 > 专栏新闻

未获许可移栽小区树木罚款3万元 擅自破坏公共绿化环境行为不可取

发布时间:2026-04-21 16:01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近日,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盘龙中队依法查处一起擅自移栽树木案件,对未取得审批手续私自移栽树木的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万禹)近日,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盘龙中队依法查处一起擅自移栽树木案件,对未取得审批手续私自移栽树木的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送达文书2.jpg

 

此前,盘龙中队接到群众投诉,反映盘龙城某小区内有树木被擅自处置。接诉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小区一名业主因担心树木影响房屋采光,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委托工人将小区内一棵朴树移栽至同小区200米处。经区园林和林业局专业鉴定,被移栽树木为朴树,市场价值较高,当事人未取得树木移栽、砍伐许可,其行为已违反《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构成擅自移栽树木的违法事实。

 

被移栽后的树木.jpg

 

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现场向当事人宣讲城市绿化保护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擅自移栽、砍伐树木的违法后果。在充分告知、教育引导后,执法人员依法立案查处,并于4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无异议,承诺接受处罚并严格遵守绿化管理规定。

 

同时,执法人员就小区绿化管护问题约谈物业负责人,要求物业切实履行日常巡查、劝阻和报告责任,加强小区绿化管理,及时制止破坏绿化行为,共同维护小区生态环境。

 

黄陂区城管执法大队盘龙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市绿化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栽、砍伐树木。将持续加大绿化执法巡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深化“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引导全社会形成“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氛围,切实筑牢城市绿化安全屏障。

 

本文作者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微信扫一扫,使用小程序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并标明“新闻投稿/论文投稿”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