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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利川一渣土运输公司因第二次违规被罚

发布时间:2026-04-09 14:53 来源:

核心摘要:美丽利川,人人共享;治理环境,人人有责。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李军 向杰)“实在对不起,又污染了路面。今后,我们一定加强对司机的教育,杜绝再犯类似行为。”4月8日,利川市某运输公司负责人将罚款主动缴入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后,懊悔地说道。

 

据悉,2026年3月27日,利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外环东路青龙咀大桥双向车道被严重污染。经查,污染系沪渝高速公路新增利川东互通及服务区工程的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所致,污染面积较大。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污染路面进行全面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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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执法人员介绍,此次污染暴露出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也未严格遵守《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又未能做到车辆密闭运输、不遗撒、不带泥上路。令人遗憾的是,该公司于2026年1月1日曾因污染路面曾被城管部门约谈并要求整改。然而,本次其渣土运输车辆再次造成外环东路青龙咀大桥大面积污染,并间接污染了南环大道、金开一路等路段。虽事后当事人采取了补救措施,但后果较为严重。

 

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市容环卫管理)》中“曾因实施该违法行为被查处,再次实施该违法行为的;其他依法应予从重处罚的情形,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为以儆效尤,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利川市城管执法局决定依法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

 

“城市管理对渣土治理、扬尘治理以及环境卫生治理的工作,事关城市形象和市民健康,必须常抓不懈、严管严查。希望各建设、施工及运输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覆盖、出场冲洗、沿途保洁等要求,从源头杜绝带泥上路、遗撒滴漏。城管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巡查密度和监管力度,对屡教不改者将从严从重处理。同时,扬尘治理需要工地落实湿法作业、围挡喷淋等降尘措施,形成全过程管控。”利川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曾涛表示。

 

美丽利川,人人共享;治理环境,人人有责。利川城管呼吁广大市民、施工企业和运输从业者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从每一次规范运输做起,从每一处细节做起。让我们携手努力,让利川的道路更洁净、空气更清新、家园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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