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圈子 > 专栏新闻

跨年夜亮剑!武穴市多部门联合查处非法运输售卖烟花爆竹案

发布时间:2026-01-08 10:38 来源:

核心摘要:12月31日晚,武穴市禁燃限燃工作专班统筹调度,联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于沿江大道长江干堤横坝儿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一举查获3起非法运输、售卖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中华建设网讯 12月31日晚,武穴市禁燃限燃工作专班统筹调度,联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于沿江大道长江干堤横坝儿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一举查获3起非法运输、售卖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行动当晚,联合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人雷某峰、张某望、魏某艳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的情况下,分别驾驶私家车装载5至6箱各类小型烟花,前往指定地点擅自开展售卖活动。执法人员果断出击,当场将三名违法行为人查获,并控制涉案烟花爆竹及车辆。 经调查核实,三人行为已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部门依据条例,责令三人立即停止非法运输经营活动,依法收缴全部非法烟花爆竹。同时,鉴于三人同时违反该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对三名违法行为人作出严肃处理。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严厉震慑了非法运输、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节日期间市场经营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郑重警示:非法运输、售卖烟花爆竹,情节严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禁燃限燃规定的,也将面临严厉处罚。

0

本文作者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微信扫一扫,使用小程序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并标明“新闻投稿/论文投稿”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