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近日,因市某企业已按规定完成补缴,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法向法院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职工顺利收到补缴款项,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段艳青)近日,因市某企业已按规定完成补缴,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法向法院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职工顺利收到补缴款项,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某职工因原就职企业存在部分公积金欠缴情况,离职后向中心投诉反映。中心城区稽查管理部接诉后,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并多次督促涉事企业履行补缴义务。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该企业仍未落实整改。
对此,中心法规科依法向该企业送达《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催告书》,同时持续开展政策宣传,阐明法律法规规定与补缴要求。由于该单位借故拖延,未能及时整改,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审查阶段后,法规科继续加强对企业的警示与沟通,明确指出欠缴公积金可能面临的行政强制后果以及对企业声誉的负面影响。最终,在中心执法约束与政策引导的双重作用下,该企业主动补缴了全部欠缴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