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液化气钢瓶违规存放在居民楼内,犹如隐藏在城市中的“不定时炸弹”,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今年以来,武昌区城管执法局将瓶装燃气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领域,尤其加大了对“库外库”现象的打击力度。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成功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防范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费帆 马波)液化气钢瓶违规存放在居民楼内,犹如隐藏在城市中的“不定时炸弹”,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今年以来,武昌区城管执法局将瓶装燃气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领域,尤其加大了对“库外库”现象的打击力度。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成功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防范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隐蔽民房变身“库外库”,三起案例敲警钟
近日,武昌区城管执法局查处了一起焱燃公司九龙井正街供应站违规储存燃气的案件。据悉,执法人员在开展燃气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站点仓库的占地面积和对外展示的存放面积存在差异,且后门紧锁不让打开,从门缝观察有疑似气瓶等物体,执法人员当即怀疑房屋存在“夹层”,设有“库外库”。在执法人员对其开门检查后,当场查获了48瓶液化气钢瓶,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查处九龙井正街“库外库”
今年4月,执法人员在对焱燃公司小龟山供应站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站点在瓶库旁隔墙私设“库外库”,违规储存气瓶达72瓶。这些气瓶被密集存放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一旦发生泄漏,极易引发爆炸事故。
9月,执法人员在联合检查中发现,民生优能火公司某送气工存在严重违规行为。该送气工通过套用其他区供应站负责人账号的方式,使用普通面包车跨区运输液化气,并在中南一路一民房内私设储存点,违规存放22瓶液化气。
这三起典型案件均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关于“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规定,同时严重违背了《武昌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及站点管理导则》的管理要求。
“这类‘库外库’通常隐蔽性较强,部分燃气供应站点和送气人员为逃避监管,将气瓶转移至居民生活区。一旦发生泄漏并遇到明火,后果将不堪设想。”武昌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案件暴露出少数企业和个人为逃避监管无视安全红线的问题。

执法人员查处小龟山供应站“库外库”
铁腕整治出实招,长效监管筑“防线”
面对瓶装气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武昌区城管执法局于10月更新印发《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及站点管理导则》,并制定了瓶装气站点库外库专项整治方案,召集全区瓶装气企业进行宣传调度,明确安全生产红线。
为强化执法效果,武昌区城管执法局坚持“发现即整改、整改即销号”原则,力求做到隐患零遗漏。组建由城管、街道、燃气企业组成的“三方联合专班”,对粮道街、大成路、户部巷等景区、商圈周边的餐饮门店开展燃气安全“拉网式”排查。

执法人员排查餐饮门店燃气安全隐患
“执法不仅要‘拆弹’,更要‘防患’。”武昌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排查过程中同步开展“安全课堂”,为商户演示燃气泄漏的应急处置流程,着重强调“软管长度不超过2米”“不过量存储”“远离火源”等用气规范。通过宣传引导,有效提升了辖区商户的燃气安全意识。
全民参与共织安全网,用气准则记“心间”
瓶装液化石油气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广泛,其主要成分为甲烷,是一种无色无味、无毒无腐蚀性、易燃易爆的气体。当空气中天然气浓度达到5%—15%时,遇到明火便会发生爆炸。
武昌区城管执法局燃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范要求,燃气经营者应当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不得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对于用户端,要坚持“用气先检查”的原则。在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应检查钢瓶角阀、调压阀、软管、灶具是否完好无泄漏。同时,保持厨房通风,软管要远离灶头火源,软管长度不得大于2米。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当发现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钢瓶角阀,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开关电器,及时到室外拨打燃气公司报修电话。

执法人员检查瓶装气站点
下一步,武昌区城管执法局将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续保持对燃气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同时,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巩固整治成果。该局还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多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构建更加安全的燃气使用环境。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城市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