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近日,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腾龙中队依法对武汉某物流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督促企业自觉改正违法行为。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万禹 郝胜)近日,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腾龙中队依法对武汉某物流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督促企业自觉改正违法行为。

9月28日,腾龙中队城管执法队员巡查至辖区汤云海路时,发现该路段正行驶着一辆渣土车,城管执法队员对该车辆司机进行日常询问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所属的武汉某物流有限公司竟未办理任何建筑垃圾核准运输证件,其行为属于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执法队员当即对该车辆违法行为进行叫停,并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到中队执法办案室接受调查处理。

在进行现场检查勘验及调查询问后,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执法人员明确告知其行为违反了《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22修改)第十四条第一款“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向市城管执法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规定。截至10月20日,腾龙中队城管执法人员依据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22修改)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的裁量情节,对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腾龙中队坚持以案释法,坚持同步送达《行政合规指导意见书》及《行政处罚企业信用信息修复告知书》,对该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合规意见指导,为公司进行政策解惑。
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腾龙中队负责人熊雄表示,腾龙中队将持续以“执法+服务+普法”三位一体模式为服务纽带,在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同时,主动帮助企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城市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