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万禹)“因考虑到居民用气问题,我公司确实存在违规向10楼及以上住户进行供气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放弃提出听证、陈述与申辩的权利,接受处罚.....”2023年2月2日,武汉市黄陂城管盘龙城中队对武汉金宏燃气有限公司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用户供气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开出新年以来首张处罚破万的燃气安全领域重大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近日,盘龙城城管中队接到区燃管办重点交办:位于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美府明苑23栋1单元1002室存在违规供气的行为;盘龙城管中队高度重视,以路长制为依托,立刻责成片区城管路长进行调查。经查,美府明苑23栋1单元1002室属于10楼住户,该处供气公司为武汉金宏燃气有限公司。
“依照建设部在2006年颁布的住宅建筑规范的相关条款,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因此该燃气公司向美府明苑10楼住户供气的行为是明显违反了相关法规的,属于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用户供气,而违规供气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了周边居民安全,高层楼一旦发生重大燃气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该片区城管路长表示。
盘龙城城管中队依照《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对武汉金宏燃气有限公司做出了壹万零壹佰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该公司停止违规供气。下一步,盘龙城城管中队将上报区燃管办,共同对开发区范围内违规供气进行摸底排查,严格燃气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