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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展2021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考试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08 10:20 来源:

核心摘要: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管理,提升监督人员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本次培训考试报名范围:一是质量监督人员,分新进人员和既有人员。新进人员为各市、县(区)拟从事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管理,提升监督人员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考试工作。
 
本次培训考试报名范围:一是质量监督人员,分新进人员和既有人员。新进人员为各市、县(区)拟从事一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满足《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尚未取得监督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新进监督人员限报一个专业类别;既有人员为2019年已取得工程质量监督岗位证书人员。二是安全监督人员,为各市、县(区)从事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
 
自2021年12月21日-30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登陆全省统一的网络培训考试平台,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所申报专业的课程学习和线上业务知识考试,过期未完成培训考试的,考试结果按不合格确认。平台地址为:http://218.11.13.242:8180
 
报名审核通过的学员可通过身份证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在线培训平台-个人中心-“我的课程”进行在线课程学习。其中,质量监督管理基础知识和申报专业为必修课程,其它专业可选修;安全监督有关课程均为必修课程,住建部培训内容为选修课程。“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标准手册APP”“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可作为辅助学习工具。
 
报考人员完成申报专业的课程学习后,可在在线培训平台-个人中心-“我的考试”中进行线上考试,考试时间一个小时,系统自动计时收卷并显示考试结果。试卷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通过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仅可再进行一次补考。补考成绩60分及以上的通过考试(补考分值超过60分的均按60分计),60分以下为不合格。补考不合格的不能取得所申报专业资格。12月30日前,报名合格人员需完成在线培训和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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