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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城镇住房面积3.2亿平方米 河北省确定“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规模目标

发布时间:2021-10-14 09:17 来源:

核心摘要: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日前,《河北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公布。从规划来看,十四五时期,河北省将继续增加城镇住房建设总量,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左右,全省将新建城镇住房面积3.2亿平方米左右。到2025年,城镇居民人均拥有房屋面积达到41平方米左右。规划提出,河北省将进一步完善多主体供给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日前,《河北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公布。从规划来看,“十四五”时期,河北省将继续增加城镇住房建设总量,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左右,全省将新建城镇住房面积3.2亿平方米左右。到2025年,城镇居民人均拥有房屋面积达到41平方米左右。
 

规划提出,河北省将进一步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制度。住房市场体系更加优化,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支持首套和改善性居住需求。坚持住房市场化改革方向,强化市场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的职能,调整优化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鼓励开发建设144平方米以下面向刚需和改善性购房群体的普通商品住房。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增加中小户型、一居室供应比例,满足多层次住房租赁需求。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2021年实现涉房违法违规存量问题基本清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建立健全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等全过程监管,加强信用约束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规范以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主体的二手房市场秩序,推广落实房地产经纪实名登记、实名服务制度。加强与北京、天津市有关部门对接沟通,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不断规范环京津重点区域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等金融风险超前防范和积极稳妥处置,严防风险传导。鼓励房地产企业合理安排经营活动和融资行为,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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