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9月23日上午,恩施州住建局召开恩施州新建住宅工程全面实施“一证两书”制度督办会。各县市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开发企业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对《关于进一步落实住宅工程“一证两书”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两个文件进行了宣贯,对“一证两书”制度落实提出了相关要求,恩施州房产协会就做好“一证两书”制度的宣传和实施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住宅工程质量品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一证两书”制度是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的具体体现。要通过“一证两书”制度实施,进一步完善质量信息公示制度,严格分户验收制度,减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会议要求:各县市要因地制宜把“一证两书”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相关条款。交房时,建设单位应向业主按套提供《住宅质量合格证》,如未提供《住宅质量合格证》,业主可拒收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