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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开启“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1-06-01 08:38 来源:

核心摘要: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导向,开启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新模式中华建设网讯 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21〕19号)精神,以为群众办好一件事为问题导向,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不动产公证、继

       

——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导向,开启“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新模式

     中华建设网讯  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21〕19号)精神,以为群众“办好一件事”为问题导向,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不动产公证、继承、登记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实现群众办理“涉公证”不动产登记与“涉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时,只需“进一家门”就能“办两家事”,进一步缩短为民服务半径,全面破解群众在办理“涉公证”不动产登记与“涉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中,存在办理环节多、材料重复提交、核查时间长、往返两部门“跑路”等问题,实现群众办事“一窗通办、一次办结
QQ截图20210601085040

     1、部门协同,高效推进“办成一件事”。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充分发挥部门协同效应,联合十堰市公证处制定出台《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十堰市公证处关于打造不动产登记与公证业务协同办理服务模式的工作方案》,在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立公证综合服务窗口,提供委托、继承公证后的不动产登记咨询、申请、登记、查询、发证等“一站式”服务,全力打造“不动产登记窗口+公证窗口”的无缝对接联合服务模式


    2、明确职责,打造登记与公证“一事联办”。
十堰市公证处选派业务骨干入驻市不动产登记大厅,承接办理涉及委托书公证、继承权公证、抵押(不动产)合同公证、最高额抵押(不动产)合同公证、婚前(夫妻)财产(不动产)约定协议等公证事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规定,负责涉及“公证”类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法定职责,并即时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进而压缩办理时限,避免多次“跑腿”。


    3、强化管理,建立“1+1>2”服务机制。
通过精心组织实施、明确责任领导、结合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时限承诺办理的工作方式,建立联办、联管的业务协调机制、部门管理机制以及问题处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真正做到最大限度的减证便民,进一步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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