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金婵 潘婷)为了装修方便,工人在电话告知业主后,更改了业主家中燃气管道。没想到业主领到了城管部门开出的罚单。
12月8日上午,东湖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燃管办工作人员来到龙泉还建社区二期,给私自改装燃气管道的业主王女士开出了罚单,并敦促其完成整改。
11月26日,东湖高新区城管局燃气办接到燃气企业报告,工作人员在龙泉还建社区二期进行入户安检时,发现有人私自更改家中天然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城管队员经现场核实后立即联系业主告知相关规定,并详细介绍了私自更改燃气管道的危害和潜在的隐患。
业主王女士介绍,她是龙泉本地人,平时在汉口上班。今年还建房交房后,就委托给自己的亲戚在帮忙负责打点装修事宜,自己很少参与。在厨房安装橱柜的时候,装修师傅给她打过一个电话,告知影响橱柜安装,需要更改燃气管道。王女士当时没多想就同意了,后来城管部门联系她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王女士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整改。
东湖高新区城管局燃管办工作人员介绍,《城镇燃气管理》第四十九条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等行为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城管部门据此给王女士开出了300元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