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圈子 > 专栏新闻

北京市开展楼道堵塞占用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0-08-04 14:29 来源:

核心摘要:(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有效治理居住区楼道被堵塞、占用问题,确保救援通道安全畅通,近日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属地政府对居住区楼道堵塞、占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日前有市民反映的朝阳区花家地居民楼道有乱堆杂物的情况,朝阳区望京街道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引导居民自行清理楼道堆放杂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有效治理居住区楼道被堵塞、占用问题,确保救援通道安全畅通,近日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属地政府对居住区楼道堵塞、占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日前有市民反映的朝阳区花家地居民楼道有乱堆杂物的情况,朝阳区望京街道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引导居民自行清理楼道堆放杂物。对于经告知仍未整改的问题,望京街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清理了43个楼门内的堆物堆料58处,保障公共空间的整洁畅通。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不得擅自通过设置地锁、石墩、栅栏等障碍物和乱堆乱放杂物等方式,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共用部位,或者损坏消防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如违反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或者损坏消防设施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的罚款;占用、堵塞、封闭其他共用部位,或者损坏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此次全市对居住区楼道堵塞、占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将首先由属地政府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重点点位台账,引导和鼓励居民自行清理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对告知后仍未整改的问题,属地政府将牵头城管执法、住建、消防等相关责任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对于有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将协调住建部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清理行动;针对无物业居住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将通过“党员双报到”“社区疫情防控双楼长”等开展清理整治。
 
整治完成后,将建立完善定期巡查、清理等长效机制,防止违法行为反弹。
0

本文作者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