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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入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名单

发布时间:2020-07-27 10:37 来源:

核心摘要:(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7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示了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的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竞争性评审得分,南宁等排名前8位的城市进入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可连续3年获每年8亿元共计24亿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7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示了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
 
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的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竞争性评审得分,南宁等排名前8位的城市进入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可连续3年获每年8亿元共计24亿元的中央财政奖补助资金,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有关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方面的支出。
 
南宁市是“联合国人居奖”获得城市,近年来凭借广西首府、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的区位优势,聚集效应明显增强,新落户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有住房租赁需求的群体持续扩大,租赁市场呈快速发展态势。
 
2018年12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自治区住房租赁市场培育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将南宁市列为自治区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经过一年半的先行试点,一系列政策方针的施行,措施可行性的反复摸索,试点工作初显成效。
 
出台配套政策,逐步完善管理体系。2018年9月以来,南宁市相继出台多项有关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文件,涉及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等内容。不仅加快制定了南宁市各类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的制度和法规,还明确了住房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严格规范市场行为,特别是信息发布、租金控制、合同规范、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租赁关系解除、严惩措施等方面,稳定了租赁关系,使南宁市住房租赁管理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筹集租赁房源,增加有效供给。南宁市住房保障主要以公租房实物配租或货币补贴、人才专项租赁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目前已逐步退出)为主,保障对象为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中高端人才,逐步形成“租补并举、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尽可能达到“应保尽保”的全覆盖目标。截至2019年12月,南宁市已建成81218套公租房,累计建设和分配公租房源8.12万套,出租率接近100%;已筹集、建设各类人才公寓4175套,其中定向分配给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的公寓3577套,定向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的公寓3577套。
 
搭建租赁平台,提升服务监管。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督平台目前已实现了个人、企业用户的租赁房源发布、房源自动核验、合同网上签订、网签备案一键完成等功能,据不完全统计,共完成房源核验6000余次,线上租赁备案3000余宗,已注册租房租赁企业19家。目前,南宁市正在建立政府、企业、个人“三位一体”的平台构架,研发企业三维动态管理系统,升级建设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注册备案、信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功能,逐步落实“人房全面统筹结合管理”的信息化管理方式,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持续做好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发展的指导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推进非试点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尽快在全区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姚琳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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