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我市成为第一批自治区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试点城市,开展地方立法是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牵头负责并于2019年底完成《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该草案经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于2020年4月8日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0年6月9日市人大组织调研组,实地现场调研了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柳州旧机场及城防工事群、九头山汉墓等文物保护单位,柳钢铁路运输公司历史建筑群、柳州饭店历史建筑群、柳空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情况。6月28日听取了市政府专题报告,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情况、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和发展情况、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情况、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管理执法、资金投入、机制建设等方面对我市近几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情况报告进行审议。6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专题询问工作,就经费投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文物保护等方面提出询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9个部门主要领导到会应询,并通过媒体进行直播。在此基础上,对《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
市人大高度重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采用多措并举的工作方式方法,通过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的监督方式,与今年的历史文化名城立法工作审议进行有机结合。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根据专题询问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抓紧落实整改。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我市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努力增加名城保护载体、提升名城内涵,取得了良好效果。此次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就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也对我市今后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目前正在审议的《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也将从地方立法层面给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照片由市人大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