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为高标准迎接国家发改委对天津市即将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充分做好与城市管理职能相关的指标体系考核准备工作。
一是制作完善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对市、区、镇(街)三级12项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对实行委托下放、缩减审批时限、实行承诺制审批等改革措施的事项,通过“政务服务事项库管理系统”对设定依据、申请材料等96个要素逐项修改,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申请要件进行优化、简化,针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同原因,分别设置许可要件,优化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现上述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已报市政务办审核。
二是落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围绕实现“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和“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许可”并联审批工作,就政务一网通并联审批系统“填报表单”结合审批工作实际提出修改需求,为上述两项事项并联审批系统开发提供支持。协调推动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就营商环境评价获得用气指标制定完善改进措施,优化用气报装流程,提升企业用气报装服务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