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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房地产交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于6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0-05-25 09:27 来源:

核心摘要:(来源: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善房地产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领域相关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进一步在房地产交易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南宁市住建局于近日制定的《南宁市房地产交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将于2020年6月1日起

(来源: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完善房地产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领域相关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进一步在房地产交易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南宁市住建局于近日制定的《南宁市房地产交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在借鉴其他城市的优秀经验的同时,结合南宁市实际,根据房地产交易企业及从业人员不良信息严重程度,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公示期限及修复程序。《办法》通过对信用信息量化得分后计算出的企业信用总分值情况,实行前、末位排名制度并适时公布排名情况。同时,针对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得分的不同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激励措施和惩戒措施,例如,对年度无不良信息记录或因诚实守信行为受到市级以上政府和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企业及从业人员,实行行政审批受理“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机制及商品房预售资金分级监管优惠制度等激励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含其所属集团公司)及从业人员计分周期内累计扣20分(含)以上的,将列入日常重点监管对象,从严管理,并提交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联席会议研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通过《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对我市房地产交易行业主体的管理水平,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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