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克服风雪交加的恶劣天气,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车辆20余台次对尖山区长安社区50委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集中拆除棚户区违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现场管控,有条不紊开展拆违工作,仅当日拆除违建房屋13户,面积约2000余平方米。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此次强制拆除实施前三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发布拆除公告,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在实施强制拆除前一小时,对违建房屋内的人员进行劝离,确认清场完毕后建立现场警戒,按照4名执法人员为一组,分别进入指定区域开展警戒工作。
据悉,为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秩序,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切实遏制私搭乱建行为,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棚改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最新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在近期对尖山区辖内河西社区、益人社区、福园社区、长安社区、窑地社区、北秀社区等17片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2016年以后兴建,以2016年航拍为准)依法拆除,并制定相应方案及应急措施,在保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顺利完成拆违工作。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辖区内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地毯式”摸排,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并对已经拆除后的违法违章建筑反复巡查,防止再度重建,真正做到让违章建筑无处藏身,没有立足空间。同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说“不”,共同监管,并可以通过“12319”举报电话提供举报线索。
来源:双鸭山市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