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昌日报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在甘肃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明确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后,金昌市税务局第一时间启动政策落实各项工作。
从今年1月1日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和娱乐、旅游等行业企业,免征2020年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疫情期间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一个月以上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在免收租金期间,对免收租金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此次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全国统一减免“六税”“两费”的基础上由各地政府自行决定的区域性政策。政策力度大、涉及范围广,对缓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稳定和扩大就业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