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管﹝2020﹞3号)和赣州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赣州实际,通过深入宣传、定点收纳、统一处置等办法,妥善做好一次性废弃口罩无害处置工作。出台指导意见及时研究制定并下发《赣州市
出台指导意见
及时研究制定并下发《赣州市废弃口罩收运消杀处理意见》,要求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应配置专门标识垃圾桶,上贴废弃口罩专用字样,内置一次性塑料袋,对清空后的专用垃圾桶进行消杀,实行专车收集、统一转运,无害化处理,垃圾收运人员应配备专用消杀工具和自我安全防护设施。
深入发动宣传
一是通过信息平台加强口罩的使用宣传,在倡议广大市民使用口罩的同时,通过各类平台加大了正确使用口罩的宣传力度,使用口罩用得实、用得好。二是利用执法巡逻车辆广播功能,制作广播语音,每日深入街巷庭院不断巡回广播,普及告知市民在家中处置废弃口罩的方法,增强其对口罩初步处置的意识。
实行定点收纳
一是卫健系统紧急启动废弃口罩的定点收纳工作,在各大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周边,设置废弃口罩的专用收纳桶(黄色,医疗废弃物),指引市民将使用后废弃的口罩丢弃至指定垃圾桶,并由第三方医疗废弃物处置机构流动巡查收集后,统一处置。共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人流密集区设置收纳桶395个(点),进行规范收运和处置。
二是城管环卫系统启动其他公共区域废弃口罩收纳工作,环卫市场化作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口罩收纳桶470余处,收纳后全部统一打包投放至卫健系统设置的收纳桶中。
三是引导居民对在家中使用产生的废弃口罩,要求将口罩口鼻接触面朝外方向,对折两次以上捆扎成条状,装入包装袋密封后,再进行丢弃。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市民,要求消毒后用包装袋密封再丢弃到指定垃圾桶。
做到统一处置
中心城区所有收纳后的废弃口罩,全部由卫健系统统一规范处置,并由专业公司规范打包,固定车辆统一运输送至赣县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废弃处置,全面建立了规范投入、集中收集、集中转运、无害处置的工作模式。
来源:赣州市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