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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住建局积极做好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24 17:29 来源:

核心摘要:来源: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做好我市房地产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住建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要

来源: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做好我市房地产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住建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要积极应对,对疫情要高度重视,不疏漏不轻敌不传谣,科学理性做好防控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二是各区县住建部门要认真履职,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在疫情控制之前,不得从事大规模经营活动;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项目停止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做好售楼部、经纪机构门店的现场消毒及卫生防疫工作;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管理,一有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区有关部门报告。 
 
三是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等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提升防范意识。排查统计企业内部人员节前、节后离、返岗情况,特别是来往重点地区员工动态信息,及时提示其加强疫情防范。做到相关信息动态更新,并及时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不散布不实信息,积极参与防控工作。 
 
四是在疫情控制之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对外开放售楼部,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暂停门店营业。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关单位复工的通知》要求,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铜川市住建局强调,如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将严肃追责,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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