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圈子 > 专栏新闻

铜川市住建局对住房保障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四项措施

发布时间:2020-02-24 17:35 来源:

核心摘要:来源: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全力做好我市住房保障工作。2月11日,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住房保障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保障房小区疫情防控、保障房资格申请、保障房分配及腾退、安居工程项目开(复)工等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加

来源: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全力做好我市住房保障工作。2月11日,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住房保障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保障房小区疫情防控、保障房资格申请、保障房分配及腾退、安居工程项目开(复)工等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加强保障房小区疫情排查和管控。各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要督促本辖区内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及运营管理单位积极主动落实当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门禁管理、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和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消毒作业等制度,对确定的居家隔离家庭实施跟踪管理和服务,保障群众的正常生活。 
 
二是要优化疫情防控期间保障房资格审核方式。疫情防控结束前,对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租赁补贴发放等窗口办理事项,暂改为“邮寄办、不见面”的方式进行办理,申请人从市住建局门户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申请表,出具家庭住房及收入情况承诺书,一并邮寄至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待疫情防控结束后30日内,由申请人补充提交住房查询证明、收入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是要合理调整人员聚集事项工作计划。从即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前,暂停公租房摇号或选房分配、合同签订、入住及腾退手续办理,租赁合同到期需要办理续租手续的,待疫情防控结束后予以补办;暂停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意愿征询、入户调查、协议签订、回迁安置等事项。 
 
四是要严格安居工程项目开(复)管理。保障性住房续建项目原则上在2月29日24时前暂不复工,对提前返回工地的人员,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立信息台账,准确掌握到岗人员和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春节假期出行、人员接触、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工地要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单独居住生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复)工前,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开(复)工后要按照《陕西省建筑工地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暨施工安全指南》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0

本文作者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