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漳州市东山县住建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镇、村逐级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制定、协调推进、统筹资金、督促落实、考核验收。二是以奖代补,保障资金投入。2014年以来共安排资金8.31亿元,对美丽乡村县、镇、村建设主体进行“分级奖补”。三是强化督查考核,保障项目推进。县效能办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比城乡环境”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和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效能问责。四是强化技术指导,完善验收机制。对县、镇、村三级基层村建干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业务培训,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授课,组织赴先进地区考察。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一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行全覆盖考核验收。五是融汇多方资源,形成共建共享。引领乡村旅游、农村交通、农民创业等涉农项目集中投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同时广泛吸纳民间资本,集聚资源、合力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