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近日,市住建局和园林管理处在红旗路和文化广场、森林公园等八大公园广场开展《鸡西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条例的认识,强化市民文明意识,引导游人文明游园,促进依法治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前,《鸡西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已由鸡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9
目前,《鸡西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已由鸡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9月3日通过。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审查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活动现场,市住建局和园林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设立了宣传站点,采取现场咨询、悬挂条幅、摆放宣传板、发放《鸡西市城市管理条例》宣传册等形式,对《条例》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吸引众多市民纷纷驻足观看,了解《条例》内容。着重就市民反映突出的宠物入园、甩鞭子、燃放孔明灯等16个禁止行为进行宣传。同时,文化广场、森林公园等八大公园也均对条例内容进行宣传,各公园设立条例永久宣传板,张贴宣传海报。穆棱河广场、森林公园还通过LED大屏幕进行宣传。活动期间,共计发放《鸡西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手册1000余册、宣传漫画300余张,设置展板12块,张贴宣传海报200余张,悬挂条幅近百幅,推进《鸡西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普法工作有效开展。
市领导张行斌、朱成富、梁飞翔、兰知震、左辉等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