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圈子 > 专栏新闻

通化市多部门联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9-12-25 14:57 来源:

核心摘要:来源: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通化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之际,市住建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银保监分局等部门从10月28日开始在市区集中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行动。各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经营中的37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

来源: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通化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之际,市住建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银保监分局等部门从10月28日开始在市区集中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行动。
 
各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经营中的37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违规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银行机构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的“黑中介”等问题进行查处。
 
检查组通过在现场查看公示资料、抽查授权书、与工作人员座谈等多种方式查找和收集问题线索,同时,向企业负责人和现场工作人员解读相关政策、普及法律法规,进行现场指导,引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依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检查组与本市百姓常用的发布住房租赁房源信息的2家互联网平台企业签订了《发布真实房源信息承诺书》,强化房源信息净化导向。对未备案机构,告知企业聘用专业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时,要办理备案后才能开展业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8家涉及对外宣传违规和4家营业执照未公示企业,要求现场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符、标价公示不规范、内容不详细以及经纪机构门店牌匾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现场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将在后续工作中继续跟进整改情况。
 
检查组将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与通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责任主体,有关部门将加强联合惩戒,采取公开曝光违法典型案例、依法处罚等措施严肃处理,确保取得让群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
0

本文作者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