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一、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完成情况
今年自治区下达乌兰察布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2万套,占全区任务量5.28万套的22.7%,位全区各盟市第一位。为贯彻落实总理考察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示精神,乌兰察布市将改造任务全部分配到集宁区实施。截至目前,集宁区实施的4个项目共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11683户,完成比例97.4%,其中实物安置6886户、货币安置4797户,拆除4527户、47.0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7.96亿元。预计11月底可完成今年自治区下达的新开工任务目标。
二、棚户区改造资金落实情况
2019年,集宁区棚户区改造计划总投资52.9亿元,目前已落实到位33.23亿元,其中棚改专项债券15.9亿元、上级补助资金7.33亿元、超调资金10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做好今年1.2万套棚改任务的征收和安置工作,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开工目标任务。
二是多措并举加快新建安置房建设进度,力争让棚改居民尽早回迁安置。
三是借鉴兄弟盟市好的经验和做法,从2020年开始逐步推广实施非成套住房改造。
四、建议
建议国家加大对我市棚户区改造资金倾斜力度和专项债券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