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来源:福建日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日前正式下发通知,放宽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收入标准,新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要变化之一是,2人以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资产)标准放宽,具体是:2至3人户的家庭年收入要求不高于11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4人及以上户的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5万元,家庭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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