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州1号《总河湖长令》精神,交流工作经验,检验河湖长制工作成果,巩固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工作。10月31日,州政府副州长、州级责任河湖长洛珠南杰在玛沁县拉加镇主持召开全州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工作现场会议。各县政府责任河湖长、河湖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以及拉加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邀请到州人民检察院常务副院长开晓青、玛沁县政协主席伍谨莅会指导。
与会同志实地观摩了玛沁县拉加镇黄河岸边乱建房屋问题整治现场,听取了玛沁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和拉加镇“四乱”问题整治情况相关介绍,详细了解了拉加镇黄河沿岸房屋拆除工作进展情况、人员安置情况等,各县参会同志交流了河湖“四乱”整治工作经验。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书面传达了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玛沁、久治两县做了会议交流发言;州级责任河湖长、州政府副州长洛珠南杰作了讲话。
会议指出,这次会议是经州委、州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目的是按照省州有关要求,全力推进和落实河湖“清四乱”问题整治,全面打赢这场硬仗。会前,武玉嶂书记、白加扎西州长就河湖长工作和“清四乱”专项行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对开好本次会议作出重要指示,全州各级河湖长一定要按照总河湖长的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力促全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
会议指出,按照省州《总河湖长令》以及河湖“四乱”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各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河湖“四乱”整治工作,尤其是玛沁县高位推进拉加镇黄河岸边违建房屋整治工作,打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效促进了整治任务的落实。
会议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河湖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省州总河湖长令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使命担当,拿出敢于碰硬、迎难而上的勇气,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四乱”问题整治要求,彻底解决河湖“四乱”问题。二是要抓好重点工作,突出特色亮点。以玛沁县拉加镇黄河边违建房屋乱建整治工作为例,玛沁县拉加镇列入河湖“四乱”拆除共13户,考虑到今后黄河岸边居民群众的防洪安全,拉加镇党委政府下大力气,将13户延伸到21户,一次性推动解决,在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工作中拓展思路,因地制宜,不局限于13户违建房屋的拆除问题整治要求,将此片区有防洪安全隐患的21户一并列入整治工作中,彻底解决该片区居民群众防洪安全隐患,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各县要以此为例,在扎实开展好河长制工作规定任务的基础上,善于出经验,创亮点,打造果洛河湖长制工作特色。三是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建立完善与之匹配的长效机制,从根源上找问题、解决问题。抓执行促落实,抓落实建机制、抓管护见成效、抓监督造氛围。
会上,州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开晓青详细讲解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诉前建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通报了全州检察机关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三江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2019年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司法参与河湖长制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玛沁县政协主席伍谨介绍了县乡村三级集中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