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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会在巴彦淖尔市召开

发布时间:2019-08-13 15:39 来源:

核心摘要:  8月12日,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会在巴彦淖尔市召开。会议学习交流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了下一步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保障重点工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冯任飞参加会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级巡视员韩有明参加会议并讲话,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刘志勇致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曾文

  8月12日,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会在巴彦淖尔市召开。会议学习交流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了下一步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保障重点工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冯任飞参加会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级巡视员韩有明参加会议并讲话,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刘志勇致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曾文国主持会议。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杭锦后旗、五原县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各地要增强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抓住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的“窗口期”,积极想办法、找出路,进一步细化棚改工作方案,建立进度倒排制度,明确阶段性开工目标,扎实做好征收拆迁、行政审批、资金筹措等工作,下大力气抓开工、抓施工进度、抓建成,确保11月底前完成全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各地要用足用好现行政策,缓解地方筹集资金压力,积极推广改扩翻模式,因地制宜解决棚改难题。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学习借鉴巴彦淖尔市棚户区改造经验,将能够通过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项目,在符合范围要求、质量要求、成果要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尽量按照改建(扩建、翻建)的方式组织实施改造。


 
  在公租房保障方面,会议强调,各地要落实公租房扩面要求,加强对重点群体的保障。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青年医生、青年教师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重点群体给予重点保障。要完善公租房准入和后期管理机制,加快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后期运营管理新模式,提升公租房保障水平。
 
  会议期间,全区住建系统与会代表在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和临河区实地观摩了棚户区改造改建(扩建、翻建)项目。
 
  来源:厅办公室、住房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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