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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省八局地级及以上城市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发布时间:2019-08-07 10:41 来源:

核心摘要: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将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根据通知,到2020年,西安、咸阳、西咸新区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及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且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将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根据通知,到2020年,西安、咸阳、西咸新区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及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且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其他地级城市及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有两个以上区的,至少有一个区整区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其他各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片区;只有一个区的,建成区一半面积以上集中连片区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区域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按照要求,各市(区)于2019年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公共管理单位应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到2020年年底,全省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各地应以街道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积极动员家庭参与;落实垃圾前端减量工作,深入推进共同缔造理念,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大众化、精细化。
 
  各市(区)应以“有害垃圾、干垃圾(即其他垃圾)、湿垃圾(即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四类为分类基本类型,引导居民开展分类投放;出台具体措施,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存储;建立运输环节分类体系,严禁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提升末端分类处理能力,提升可回收物处置利用能力,实现垃圾分类后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9.07.23 记者 王珺 通讯员 胡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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