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圈子 > 专栏新闻

陕西省省财政厅、省住建厅联合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调研

发布时间:2019-07-29 10:06 来源:

核心摘要:为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到实处,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于7月24日上午赴西安市调研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调研组由省财政厅李明怀副厅长、省住建厅刘浩副厅长带队,在西安市相关部门的陪同下,走访了碑林区西仪小区、新城区环城东路159号院以及未央区十一中家属院,深入了解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现场调研后,调研组

为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到实处,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于724日上午赴西安市调研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调研组由省财政厅李明怀副厅长、省住建厅刘浩副厅长带队,在西安市相关部门的陪同下,走访了碑林区西仪小区、新城区环城东路159号院以及未央区十一中家属院,深入了解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

现场调研后,调研组在未央区政府召开座谈会,与碑林区、新城区、未央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财政局、建设局局长及相关业务负责同志,街道、社区,物业及小区产权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李明怀强调,老旧小区改造要坚持“分类指导,一区一策”的原则,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尤其对三无小区进行改造时,一定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同时,各地要准确把握国家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

刘浩指出,老旧小区改造是“惠民生、补短板”的暖心工程,各地要加强项目储备,克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国家好的政策落到实处,让老旧小区的群众真正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这就是我们的责任和担当。

省财政厅综合处、省住建厅城建处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调研。(厅城建处供稿)

 

   

调研现场

  来源:陕西省住建厅官网
0

本文作者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